遵化17年土地拉锯战:荒了工地,耗了信心,损了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6-03-30 16:46   来源:中国科技资讯    编辑: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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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员廖冰心

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一句“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处理起来需要时间和程序”,道出了基层治理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尴尬处境,却未能解答公众与企业的核心困惑。据《华夏时报》《新黄河》近期报道,一场持续17年的土地“一地二主”迷局,从违规出让到拖延整改,从司法诉讼到程序空转,背后是历史遗留问题成因的多重交织,更是程序缺失与责任缺位的集中体现。追问其成因、明确其解决程序、坚守其责任底线,不仅是破解遵化困局的关键,更是防范此类问题重演、捍卫法治尊严的必然要求。

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从来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权力任性、程序失守与责任推诿共同叠加的结果,遵化案例便是最鲜活的注脚。

其一,急功近利的发展导向凌驾于法治之上。2008年前后,城市建设“高歌猛进”,遵化市为落实“三年大变样”要求、缓解资金压力,秉持“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思路,明知涉案213.41亩土地中141.47亩规划为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仍违规批准按商业、住宅用途挂牌出让,这种“重发展、轻合规”的倾向,为纠纷埋下根本性隐患。

其二,程序违规层层叠加,乱象积重难返。从“定向招拍挂”让依水源公司成为唯一竞买人、超报价时间仍违规成交,到违规分割登记发证、未出具规划条件便发放施工许可,再到将已纳入浩友公司旧改范围的土地擅自“切割”出让且未履行告知义务,每一步违规都让权属关系愈发混乱,与土地权属确权不严谨、流程复核缺失的共性问题高度契合。

其三,整改不力与责任推诿加剧矛盾。2014年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就指出九大类违规问题,但遵化市仅以诫勉谈话基层人员敷衍了事,议定收回土地却不作出正式行政决定,甚至通过民事诉讼转移行政责任,让问题在拖延中发酵,最终演变为跨越17年的拉锯战。

正视复杂成因,更需明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定程序,程序正义是破解困局的唯一路径。结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与各地实践,解决此类问题绝非“无章可循”,而应遵循“核查确权—分类处置—依法追责—长效防范”的闭环程序。

首先,全面核查确权是前提。需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全面梳理土地出让、登记、审批等全部流程,厘清各方权益边界,明确违规环节与责任主体,如同遵化案中需精准界定浩友公司旧改权益与依水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核心争议,为后续处置奠定基础。

其次,分类依法处置是核心。针对违规出让、权属重叠等问题,若土地规划可调整且不损害公共利益,可依法完善规划手续、补缴相关费用;若涉及绿地等公共利益、无法调整规划,则应依法收回土地,同时合理补偿企业合法投入,而非简单判决合同无效了事。

最后,严肃追责问责是保障。对当年违规决策、操作的责任人,无论是否离职,都应依法追责,打破“法不责众”“既往不咎”的惯性,同时公开处置过程与结果,保障公众与企业的知情权。

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程序是骨架,责任担当是灵魂。所谓“需要时间和程序”,绝不能成为拖延推诿的借口,更不能成为规避责任的挡箭牌,而应秉持“直面问题、依法履职、公平公正”的负责任态度。

其一,要坚守依法履职的底线。行政机关应摒弃“规避责任”的心态,主动启动行政纠错程序,而非将责任转移给司法系统。遵化市本可依据《城乡规划法》赋予的撤销权,主动纠正违规出让行为,却单纯选择以“官告民”的民事诉讼规避行政问责,这种做法恐难让纠纷实质性解决。

其二,要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坚决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规划严肃性与公共利益,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合法信赖利益,对依水源公司“真金白银”的投入予以合理补偿,对浩友公司的旧改权益予以明确保障,避免“一判了之”造成新的不公。

其三,要树立长效防范意识。以此次纠纷为警示,完善土地出让、审批、确权等环节的监管机制,杜绝“定向招拍挂”“先出让后规划”等违规操作,建立常态化核查与纠错机制,从源头防范历史遗留问题产生,这也是遵化市出台相关议事规则规范土地出让的应有之义。

17年的土地拉锯战,荒芜的是工地,消耗的是企业信心,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与法治尊严。遵化的案例警示我们,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根源在于责任与程序的双重缺失。解决此类问题,既不能回避历史、敷衍塞责,也不能简单粗暴、一拆了之,而应厘清成因、严守程序、扛起责任。唯有以程序正义筑牢底线,以责任担当破解困局,才能终结漫长的拉锯战,给企业与公众一个公正的交代,更能以个案为鉴,完善制度、规范权力,从源头杜绝此类问题重演,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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